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关于落实秋冬季柴油货车污染管控要求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将于2020年对国三排放(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为保证货运机动车管控政策的一致性,经研究决定:
1、推迟发放2020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办法将在国三排放(含)标准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调整出台后另行通告。
2、在2020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换发之前,2019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继续有效,延期使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12/25
工程抢险通行证:在履行应急保障、抢险救援职责时,在保证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各种限行规定限制。
菜篮子工程通行证:在运送蔬菜等市政府农业部门认定的菜篮子工程范围内食品时,通行时间不受各种限行规定限制。
货运出租车通行证:按照《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范围通行。
生活品通行证:法定工作日7:00-9:00、16:30—18:00禁止通行。
纯电动新能源通行证:每日7:00-9:00、16:30—18:00禁止通行。
古城区通行证:每日7:00-9:00、16:30—18: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按尾号限行:如果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单数,日期单数时,不限制通行范围;日期双数时,禁止在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虎阜路-城北公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通行。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双数时,按照上述规则类推。
城区通行证:每日7:00-9:00、16:30—18: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禁止在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虎阜路-城北公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通行。
路段通行证:每日7:00-9:00、16:30—18: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按照通行证上登记的线路通行。
各区区域通行证:每日7:00-9:00、16:30—18: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按照指定的区域通行。